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笔者认为,耕地保护应从以下重点工作入手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耕地资源:
——继续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巩固耕地保护现有成果。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粮食安全的基本前提。针对耕地保护新形势,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既可以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又能够统筹各类占补情形,提供灵活的用地空间,保证必要的用地需求,较好地统筹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历史遗留的耕地整改复耕问题成因复杂,既有社会资本主导的生产经营行为,也有农户自发的种植选择行为,还有一部分当地主导的农业结构调整。耕地占用或流出的类型多样,耕地整改复耕意愿也存在差异,因此要分类稳妥开展耕地整改复耕,充分考虑这些不同情况,根据不同成因、类型和复耕意愿,合理明确整改范围和恢复时序。
——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成高标准农田,同时强化退化土地、盐碱地等边际土地的改良整治。
一方面,优先将资源本底条件好、水土资源匹配度高的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取消各地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减轻地方财政压力,提高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在质量管控方面,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让真正用地的主体参与到建设中,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用,更好地提升高标准农田的整体质量。
另一方面,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加大黑土地保护工程推进力度,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分类分区开展盐碱地整治改良。对于边际耕地,要强化整治和改良,提升耕地生产能力;对于一般耕地,要不断提升质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开展水利设施建设;对于黑土地等优质耕地要做好重点保护,开展工程性保护建设行动。
——利用好耕地,解决谁来用、用作何、怎么用的问题。
解决“谁来种”的问题,必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基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形式,以家庭经营为主要方式的小农户经营依然是基础,因此应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提升农户农业生产经营收入。
耕地“种什么”的问题直接关乎粮食安全,需要在农户层面给予更多的经济引导。通过提高粮食种植收益,提高耕地种粮积极性,主要通过生产者补贴、最低收购价、农机补贴、农业保险等方式开展。国家继续深入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最低收购价制度,提升粮食销售收入;同时强化农资保供能力,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降低农户的生产成本。此外,在区域层面,应积极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多渠道产销协作。
耕地“怎么种”是利用好耕地的关键。当前,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粮食增产的重心转移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这就需要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在农业科技支撑下,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在技术创新和社会化服务支撑下,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是耕地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规模优势,降本增效的有效手段。现阶段应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拓展技术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标准体系建设。
此外,在科技化、规模化利用耕地的同时,要认识到耕地的可持续生产能力,建立在耕地所在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基础上。耕地作为生态系统有机组成部分,产生物质供给、调节温度、含蓄水源等重要的生态功能。耕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化肥、农药、机械可能会带来面源污染、碳排放等负面效应,对整个生态环境带来影响。因而,耕地利用过程应充分考虑对内对外的生态影响,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模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提升耕地所在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作者:周伟 乌佳美 范振林 单位: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