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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持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荆某诉金塔县人民政府、酒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与行政复议一案。酒泉市分管副市长、金塔县分管副县长分别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其间,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整个庭审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
据了解,这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酒泉市首例市政府副市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对切实解决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愿应诉、不敢应诉、不懂应诉”等问题,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从“幕后”走向“台前”,不仅让行政权力和行政相对人权利在行政诉讼中公平互动,还能有效平复行政相对人的偏见和不良情绪,确保行政争议在法庭上得到切实回应和实质性化解,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酒泉市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67件,审结136件。经市政府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11件,人民法院审结8件。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按照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法院、检察院沟通联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酒泉融媒记者米 静 通讯员秦 佳)
责任编辑:李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