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
关于严厉打击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赛罕区公安分局决定自即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此次打击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实现群防群治,共同缔造文明、和谐、美好生活,彻底扫除社会丑恶现象,持续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受理范围
(一)从事涉“黄”违法犯罪活动。依托场所实施组织、强迫、介绍、容留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色情服务、站街招嫖、进行淫秽色情表演、发放招嫖卡片或发布招嫖信息的;利用网络手段实施介绍(组织)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组织淫秽表演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诱骗、强迫、侵害未成年人的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二)从事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利用场所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赌客在隐蔽场所、流动场所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摆放游戏机实施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招募人员跨境赌博,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终端等开设赌场、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及参与跨境网络赌博,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明知是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以窝藏、转移等方法掩饰、隐瞒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从事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制造、走私、贩卖、运输和非法持有毒品的;聚众吸食毒品行为的;吸毒、毒驾或者容留他人吸毒的;为吸毒活动提供条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四)有下列行为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从严查处,并依法追究场所实际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进行涉“黄赌毒”违法犯罪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一律依法进行从严整治、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许可:
1.歌舞厅、KTV、酒吧等娱乐场所提供有偿陪侍,开展色情淫秽表演的。
2.洗浴、足浴、按摩、宾馆、出租屋等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嫖娼或变相提供色情服务的。
3.利用棋牌室、各类文化活动中心、茶楼、酒店宾馆、餐馆、农家乐以及电子游戏厅等场所开设赌场或聚众赌博的。
(五)其他涉“黄赌毒”违法犯罪情形的。
二、举报方式和途径
(一)举报电话:
赛罕区公安分局:0471-5277110
治安管理大队:0471-5277035
人民路派出所:0471-6681256
大学东路派出所:0471-4311210
大学西路派出所:0471-4964903
乌兰察布东路派出所:0471-4687524
中专路派出所:0471-5221400
巧报派出所:0471-6533204
敕勒川路派出所:0471-4660110
昭乌达南路派出所:0471-6354042
金桥派出所:0471-2940550
巴彦派出所:0471-4346110
金河派出所: 0471-2522183
黄合少派出所:0471-4130111
榆林派出所:0471-2394110
腾飞大道派出所:0471-4824010
大学城派出所:0471-6537110
(二)信件举报:
来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惠民街41号,治安管理大队(收),邮编:010000。
三、举报要求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黄赌毒”行动中来,自觉抵制涉“黄赌毒”违法行为,积极提供线索。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500元至5000元。
(二)举报材料详实,提供线索图片、视频等直接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件、时间地点、经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情况等。
(三)举报人要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惩处。
(五)同一线索,奖励最先举报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赛罕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赛罕区公安分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