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要拆迁了,但是我儿子的户口在城里,想迁回来的,这样拆迁的时候应该可以多分一些补偿款。”2021年底,江苏省溧阳市的石某一脸忧愁地对朋友蒋某说。
“罗大哥在派出所‘有关系’,之前就是他帮我办了分户,你也可以找他。”好心的蒋某帮着出主意。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满心感激的这位罗大哥其实是一个骗子。日前,经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溧阳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一年多前,蒋某在和罗某聊天时谈起自己的女儿已经结婚,想和女儿办理分户。罗某假意为其出谋划策,吹嘘自己认识派出所的人,可以帮忙打点。他让蒋某准备些钱买香烟,疏通一下关系,才能办理分户。蒋某从未去相关部门咨询分户事宜,事实上他本来就符合当地的分户条件。罗某便利用蒋某信息闭塞和朋友间的信任,实施诈骗。蒋某当即给了罗某8000元现金和自己的房产证、户口簿等证件,罗某拿着材料到户籍窗口直接按程序就成功办理了分户,并未缴纳任何费用,不知情的蒋某还一心感谢罗某帮了自己大忙。
石某听后很心动,对罗某有能力解决户口难题深信不疑,立马请蒋某联系了罗某。罗某了解情况后,同样利用对方的信任,欺骗说派出所里走关系要花钱,需要买13条香烟,还谎称事情办不成会退还。石某想都没想,在微信先转给罗某5000元,让他先去办事情。然而,罗某并没有用这5000元打点关系,而是用于自己个人开销,很快就挥霍一空。
几天后,罗某又打着事情办的差不多的幌子,让石某把剩下的钱转给他。石某心想大家迁户口都那么费劲,自己这么轻易就办成了,兴奋地把剩余8000元转给了罗某。罗某拿着石某的材料到派出所办理迁户,民警告知其石某不符合迁户条件,无法办理。眼看自己“空手套白狼”的计划落空,又不想把已经到手的好处退回去,罗某就以“还在办”“过年前一定办好”等各种理由搪塞石某。自知纸包不住火,快要瞒不下去了,罗某索性搬了家,把石某微信也拉黑了。
石某迟迟联系不上罗某,感觉自己被骗,于2022年3月到派出所报警。得知石某报案后,罗某十分害怕,立马将13000元全部退还。2023年7月24日,溧阳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溧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2023年10月13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罗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0月19日,溧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通讯员:刘聪谚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