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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近日,宣城中院在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合议庭基于一方当事人系80岁高龄且腿脚不便的老人,驱车2小时到老人属地进行开庭审理,并于庭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庭审中,因老人听力不佳,法官们特意提高自己说话的音调,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整个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近年来,宣城中院始终坚持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审执全流程、各环节,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强化司法担当,聚焦群众司法需求,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