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5月18日讯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从监管意识和自觉性,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5月16日,日照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近期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自承担功能区县级社区矫正职能以来的第一次集中入矫宣告活动。
日照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申亮,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派驻民警、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直系亲属等参加宣告活动。
申亮主持集中入矫宣告活动,在核实各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信息后,现场明确了宣告纪律、宣告流程,全体矫正对象依次进行了宣誓,矫正小组成员签订了矫正责任书。
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规定向社区矫正对象介绍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和接受监督管理,避免脱管和再犯罪。
公安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外出、会客等要求,并会不定期对其轨迹进行查询并通报给社区矫正机构,违反规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据社区矫正机构提请,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村民委员会代表表示,作为矫正小组成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做好日常帮教和监督管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代表表示,会积极协助司法所,监督社区矫正对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定期向司法所反映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
申亮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教育,通报了违反矫正管理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要求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态度,时刻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严格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在社区矫正期间要认真学法守法,主动接受矫正改造,争取按期解矫,顺利回归社会。
本次集中入矫宣告把好了社区矫正“第一关”,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身份认知和服刑意识,促使他们虚心、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为早日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