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成立以来,侯马市高村乡坚持以实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良好榜样形象,营造人人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本期的主人公杨永林,是侯马市高村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内的一名志愿者,在参加工作的31年里,他曾屡获省市公安局“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山西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用他的行动,提升了群众的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向我们彰显了侯马市高村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榜样力量。
加强宣传,做志愿活动的“参与者”。根据“多追踪不如多防范”的原则,杨所长定期组织民辅警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服务队的成员,在辖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反诈小贴士”“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知识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在未成年的安全教育方面,主动到辖区内学校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根据孩子们的认知特点,从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触电,防溺水等方面入手,结合身边发生的案例,通过互动提问等形式,让孩子们初步了解日常生活中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提升全体师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化解纠纷,做百姓生活的“倾听者”。“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化解前。”这是杨永林所长常说的一句话,也是他的工作准则。在基层派出所,及时化解纠纷虽然看上去只是小事,却是遏制犯罪发生、树立良好风气最重要的一环。在众多纠纷中,曾有一中年男子因与存在感情纠纷,持刀前往女子家中讨要说法,在得知情况的民警释法明理,积极化解下,最终成功避免了一起民转刑、刑转命的恶性案件发生。在这三年里,类似的纠纷数不胜数,通过杨所长和高村派出所民警的苦心劝导,在无形中提高了村民素质,从源头上化解了矛盾,减少了恶性案件的发生。
失物追回,做群众财产的“守卫者”。在酷暑炎热的夏天,一对母女前来派出所报案,称女儿新买的手机在侯马西站广场不慎遗失,收到消息的杨永林一边给丢失的手机发政策法律教育短信,另一边安排人员到现场走访调查,调取现场周边视频监控。在杨所长及派出所民警日夜赶工、细致勘查下,终于确定了捡到丢失手机的男子图像,通过进一步的联系沟通,向其讲明利害关系,该男子答应将捡拾手机快递寄回。在这对母女的连连感谢中,我们看到的是以杨永林所长为代表的侯马市高村乡派出所民警,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的工作态度,是事事以群众为先的办事宗旨,更是作为志愿者的赤诚热心和古道热肠。
杨永林作为侯马市高村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志愿者,以一腔热忱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使辖区内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群众受骗率降至全市最低。近年来,侯马市高村乡新时代文明实践不断提档升级,将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强化宣传引领,不断扩大新时代文明实践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榜样力量不断深入人心,以良好的示范作用引领着时代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