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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冈日报收集编辑:黄冈日报
黄冈首次引入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制度
野生动物“肇事” 政府投保“买单”
野生动物闯了祸,由谁来买单?4月18日,蕲春县檀林镇独山村村民陈文革得到保险公司赔付的野生动物肇事理赔金。这是我市首例野生动物肇事理赔案例。
2019年,陈文革在自家老屋附近养殖山羊,养殖方式主要以山林散养为主。2022年下半年开始,他养殖的山羊经常遭受野猪的攻击。截至目前,受到野猪攻击的山羊共26只。据独山村委会不完全统计,自2022年以来,该村10户山羊养殖户受到野猪攻击,山羊损失近100只。
“今年1月份,平安财险蕲春支公司与蕲春县林业局签订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试点项目服务协议,陈文革家被野猪致害的2只成体山羊在保险期,经核定赔付额为756元。”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解释。
蕲春森林资源丰富、山地气候优越。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及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大,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到较快恢复,但野生动物中也有“调皮”的,如野猪等野生动物对群众、农作物及其他财产带来较大危害。
怎样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让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蕲春县林业局率先引入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制度,以政府向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的形式,有效化解野生动物伤害风险。
根据保险合同规定,总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万元。其中,保险中所指野生动物,是指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险项目仅对野猪侵害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者农作物、林木、苗木、牲畜等财产较大损失的补偿。
蕲春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野猪是“三有”保护动物,禁止随意捕杀,群众发现野猪损毁经济作物,切勿随意驱赶,可以拍照保留证据,报案定损理赔。
来源:黄冈日报全媒体(记者熊庆萍 通讯员 李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