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是红色传承人 争做英烈守护员”活动有关情况。通过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与周边大中小学校共建活动,我市将校园红色教育与课外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形成常态化融合模式,大力宣传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在广大青少年群体中深入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浓厚氛围。
定期开展擦拭烈士墓碑实践活动
活动期间,全市各大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烈士墓认领守护活动,深入了解烈士事迹,铭记烈士精神,利用实践课、节假日及清明节、“9·30”等重要时间节点,会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擦拭烈士墓碑、清理墓区周边环境卫生等实践活动,保持烈士纪念设施干净整洁。各县(市、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周边大中小学校,协助乡镇(街道)做好相关纪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此外,我市将讲好“我身边的烈士故事”列入各大中小学校重要课外活动计划。
烈士纪念设施化身红色教育阵地
我市积极推动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课堂教学基地、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实践教育营地(基地),条件具备的开辟队室等少先队活动阵地。定期组织青少年参观瞻仰烈士纪念设施,提倡入队、入团、成人仪式在烈士纪念设施举行。
强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与中小学互动,鼓励中小学聘任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单位党员干部和烈属为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大力吸收大中学生共青团员以及少先队员担任红色志愿宣讲员、引导员,参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讲解宣传和秩序维护等工作。围绕本地烈士纪念设施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开展英烈文化进校园活动。
开设主题课外活动传承英烈精神
各大中小学校通过开展“少年检察官”“少年警校”“少年法律宣传员”“向身边的英烈献束花”“争当英烈事迹宣讲员”“清明祭英烈”等主题活动,深刻认识领会传承英烈精神的重要意义。推动“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在国家级、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全覆盖”,倡导少先队员就近在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参观寻访、志愿讲解等活动。组织大中小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和双拥国防教育,培养青少年主动维护英烈精神、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的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中学和高校专业资源优势,积极引导中学和高校师生注册成为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队,鼓励师生参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并将志愿服务时长计入实践总学分(学时)。协助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单位,开展烈士遗物和事迹史料征集活动及保护研究工作。
本报记者 李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