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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王家利
近日,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被执行人债权,顺利推动两件执行案件一并执结,解决了被执行企业的现实困难。
程某等与武汉某建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由武汉某建筑公司分期支付程某等人材料及工程款等共计47万元,并约定如未按照上述协议如期付款,则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程某按照原诉请66万余元申请执行。然而,该公司并未按约履行。
立案后,经汉南法院线上财产调查,被执行公司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在调查过程中,被执行公司向法院汇报财产时提出,该公司在A公司有应收账款42余万元。这一财产线索经核实属实,但A公司负责人表示该笔款项尚未到期,暂时无法支付。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此时又有一起标的金额约7万元的案件进行执行程序,被执行公司与本案相同。如大标的案件不能执行到位,该起小标的案件亦无法执行。
对此,执行法官首先组织申请执行人程某等和被执行公司进行调解,向其释明被执行公司财产查控情况,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即被执行公司将上述对A公司42万债权转让给申请执行人,如果该债权得以实现,则申请执行人放弃其他执行请求,本案得以和解结案。该案执行终结后,执行法官迅即通知另一小标的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到庭,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公司筹措资金支付5.4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据悉,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对外享有的到期债权也是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案通过对债权的执行,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解决了企业资金困难,也让企业能及时解决其他小额债务,促成两案同时执结,收到了三方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誉,达到了双赢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