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瞰邛海湿地金粼沙滩。胡小平 摄
2023年8月15日,我国迎来了首个全国生态日。今年全国生态日活动的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个首创性、标志性的纪念日,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
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8月21日,凉山州召开了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近年来,凉山州大力实施“生态立州”发展战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并取得可喜成绩。
时间的刻度,一点一滴记录着凉山生态环境事业前行的足迹。
新时代的奋进凉山绿意盎然生机勃勃,优良的生态环境成为这里最大的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青山延绵、碧水蓝天,凉山大地处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景象。
近年来,凉山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连续8年综合排名稳居全省第三位;24个国考、省考断面、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22年优良比例均保持100%;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可控。“十四五”以来,西昌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邛海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德昌县通过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试点评估;西昌钒钛产业园区成功入选省级近零碳园区试点建设单位,木里、盐源、西昌等县(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在大型自然纪录片《生态秘境》中展现……
建立健全绿色发展制度
一座座青山,林海翻浪;一条条碧波,清澈流淌;一片片蓝天,白云飘荡。绿色发展的春风,吹绿了凉山大地,生态文明的雨露,滋润着碧水蓝天和美丽家园。
近年来,绿色发展理念早已贯穿全州发展的各个领域。全州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与之相匹配的是,凉山以最严密的体制、办法、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之网不断织密织牢,以规范的绿色发展路径,持续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精准发力: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成立书记、州长任主任的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推行河(湖)长、林长、田长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
——修订完善《凉山州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出台《凉山州强化重大目标考核结果运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纳入凉山州综合目标绩效考评硬性目标清单内容,强化正向激励、反向约束,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深入实施《凉山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整合运用政法系统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县乡村为监管责任主体,以企业为环保重点责任主体,建立了三级管理、四级履责的环境监管体系。
立制度、明责任、抓落实、见实效。生态之于凉山,是优势,是财富,更是潜力。这一抹绿色,是大自然给予凉山的靓丽底色,更是凉山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厚重基色。
天蓝地绿水清成为常态
轻快的笔尖勾勒出白云的轮廓,鲜艳的颜料涂抹出渐变的蓝天色彩,在美术爱好者袁小龙的画笔下,凉山的生态之美从现实跃入画纸。“过去作画只关注眼前的风景,如今更关注凉山的蓝天白云,这几个月调色盒里的蓝色、白色颜料用得最快。”凉山蓝,逐渐成为袁小龙画作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生态颜值在线、城市气质提升、天空一览无余。“凉山蓝”保持常态的背后,是全州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共同努力。
近年来,全州制定实施《凉山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凉山州蓝天保卫战年度作战计划》,实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生态越来越好,环境越来越美,不只是群众的共同感受,更有实实在在的数据佐证。2022年,全州完成省政府下达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和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7.8%以上,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均居全省第三位。
与蓝天保卫战同步开展的,还有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巩固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工作成果,全州24个国省考断面、53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2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
制发年度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制定实施《凉山州土壤污染分区管控方案》,督促在产超标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管控,持续推动西昌、会东长江上游风险管控区试点建设,持续开展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全州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成绩鼓舞人心,经验弥足珍贵。
优美的生态环境,是天人合一的风景线,它为凉山扎实推动生态保护留下绿色注脚;优美的生态环境,是不容破坏的生命线,它为凉山高质量发展筑起牢固的绿色基石;优美的生态环境,是普惠民生的幸福线,它为凉山持续推进绿城品质升级积蓄绿色能量。
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协同共进
近年来,在保护原有森林风景资源和维护、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托凉山独有的森林资源、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优越的自然环境,积极用好青山绿水资源。
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碳汇造林等工作,科学实施基本草原生态保护修复。2022年,完成营造林建设51.26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0.23个百分点、达52.16%;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提高0.01个百分点、达86.21%,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
立足资源禀赋,持续推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建设,着力打造“大凉山”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2022年以来,成功创建4A级旅游景区3个,3A级旅游景区18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2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0个。去年,森林康养实现直接效益4.94亿元、拉动服务业创收数十亿元。
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减80%以上。2022年共审批、备案环评1921个,总投资1172亿元。
久久为功,驰而不息。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凉山正加快形成绿色产业格局,在经济发展高质量、人民生活高品质、生态建设高颜值的轨道上稳步前进。
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机制
近年来,凉山持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机制,倍加呵护生态本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创新。
2022年,州生态环境系统机制创新得到省生态环境厅和州委州政府认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验得到省生态环境厅高度肯定并在全系统推广。
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工作规程(试行)》,2022年,全州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72件,生态损害赔偿金额4219.7万元,名列全省前茅。
凉山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紧盯关键环节,坚持以案例实践为抓手,以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为导向,在体制机制、工作方法等各层面大胆探索,创新和实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替代性修复方式,不断破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难题。
今年出台的《凉山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中开展劳务代偿的暂行办法(试行)》,标志着凉山“劳务代偿”机制将常态化运用,向全社会传递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明确信号。
创新建立尾矿库监管模式,实施一库一长两专员、一单一策两报告“两项机制”,建设尾矿库综合监管、红黄绿“三色”监管“两个平台”,提升尾矿库监管水平,相关经验做法已在2023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科学技术年会上作交流发言。
按照“政企共建、资源共享、互助互通”的联动工作机制,州生态环境局依托辖区内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和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技术力量和人员队伍,在攀钢西昌钢钒公司建成省、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各类应急物资154项。分别成立了冶金及化工环境应急分队(一分队)和矿山及尾矿库环境应急分队(二分队)两支环境应急处置队伍,标志着我州在生态环境领域系统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中迈出坚实的一步。为凉山乃至攀西地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支撑。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梳理过去,凉山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展望未来,坚持生态立州,不断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凉山推进绿色发展底色更亮成色更足。(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