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更好地服务群众平安便捷温馨出行,3月7日,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高速公路重点区域开展道路运输市场同步执法专项行动,从严查处道路运输车辆违规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起。
行动当天,在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执法点位42处,严查非法营运、网约车巡游揽客、客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营、危货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运单和安全卡、未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违规行为。上午10:30左右,一辆车牌为鲁ED2**K的商务车驶出青银高速李村收费站,车上满载乘客。执法人员通过驾驶员与乘客的表情和行为举止判断,该车有非法营运嫌疑,立即上前出示执法证件进行检查。经调查询问,车上共有5名乘客,通过电话、微信、中间人介绍等方式与驾驶员取得联系,分别从东营、潍坊等地乘车前往青岛市李沧区和市南区,驾驶员向每名乘客收取车费150元。驾驶员无法提供该车《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营运证件,非法营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针对该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立案处罚。
3月7日清晨,执法人员在胶州湾大桥收费站执法检查时,一辆车牌为黑BG2**5/黑A9**1超的大件运输车辆拉载货物正从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经比对高速公路入口信息和询问驾驶员发现,该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批的通行路线为河北省徐水东收费站至胶州湾大桥收费站,但实际上该车所拉载的大件货物是从黑龙江省起运,由瓦盆窑收费站驶入高速并前往青岛,涉嫌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行驶公路,执法部门将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立案处罚。
下一步,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围绕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查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 崔杨慧欣 孙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