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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驻马店收集编辑:今日驻马店
驻报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
近日,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参保缴费任务顺利完成,保障城乡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我市决定延长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限,时间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
《通知》明确,凡是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缴费的,2024年1—12月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缴费的,除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外, 缴费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
据悉,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人。没有缴纳居民医保的请尽快缴纳,以免医保待遇受影响。为方便缴费人缴费,我市税务部门作为征收机关,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