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一个人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
作为身份证照片
“真实”应该是它最优先的属性
反映一个人真实的相貌
但有人为了让自己更“青春靓丽”
在身份证上动起了歪脑筋
丽江一女子从网上定制了美颜身份证
不仅给自己深度“美颜”
还把年龄改小了
结果……
身份证遗落柜台
民警助力找失主却有意外发现
8月7日,永胜期纳派出所接到一银行职工报警称:“刚才有人来我们这里办理业务,她的包落在柜台上,请你们帮忙找一下失主”。接到求助后,期纳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发现落下的包里有两张居民身份证件,证件信息除了姓名外,其他的信息都不一致,头像也大不相同,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即拨打了罗某的电话,请罗某前来认领失物。经民警询问得知,两张身份证都是罗某的,一张为真实的身份证,另一张为网上找人代办的,原因竟然是罗某嫌弃身份证上照片太丑,修了一张美颜后的照片找假证贩子花了200元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最终,期纳派出所依法对购买虚假居民身份证的罗某处以200元罚款,并对其持有的假证予以收缴销毁。
警方提示
居民身份证作为每个公民的基本信息证件,与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伪造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都是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在违法的边缘试探。同时,请广大群众举报网上买卖假居民身份证线索,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制贩假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购买、使用假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如发现
有人制作、贩卖、购买、使用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请第一时间向警方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