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这个案件的时候,以为只是普通的离婚案,直到原告律师说这已经是第四次起诉了,这让我们对案件背后的诉求有了疑问。”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宋继尚说。
起初法官以为是家庭琐事引发的矛盾,直到提到所在村组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双方才逐渐袒露各自的诉求……
原、被告婚后育有一子,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多年,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由于被告所在村组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双方就补偿款及拆迁权益的归属产生了极大的争议,因此导致前三次的离婚诉讼均以被告的拒不让步告终。
考虑到双方矛盾对立严重,如何能彻底解决问题、将矛盾终结在此次审理,避免产生更多衍生案件,成为法官团队受理此案的侧重点。为此,宋继尚法官团队安排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倾听彼此的诉求。
8月7日10时,宋继尚办公室里人声鼎沸,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法官,我可以同意离婚,但是希望能把拆迁款划归到我儿子的名下。”“我不同意,凭什么,我离婚后一个人生活,不需要用钱?”“我们分居这么久,你都没有回来看过娃!”被告低着头,语气哽咽:“你是娃他亲妈,你都不为他以后考虑吗?娃上学、生活、看病,花销可不小……”
夫妻双方开始互相指责。眼见矛盾愈演愈烈,宋继尚决定改变调解方式,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
考虑到双方分居多年,感情确已破裂,且双方都表示愿意离婚,只是从各自角度出发均有不同诉求,法官决定尊重双方的意愿。
法官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父母离异对孩子的影响本就不小,如果双方再因为其他原因互生怨怼,孩子的心理健康必定会受到一定的伤害,希望你们能够站在孩子的角度互相体谅,虽然离婚了,但是不能对孩子少了关心关爱。在法官推心置腹的分析和劝说下,双方对立的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原告同意将房屋拆迁款、补偿款划归孩子名下,被告也表示愿意向原告支付一笔补偿款,并承诺原告可以随时探望孩子。
历时11个小时,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当日21时,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分别签下名字。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