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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丛群
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与立案庭协同调解了一件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全程仅用时30分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代该公司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法律事宜,合同约定服务费用为42.6万元。某律师事务所完成委托事项后,某建设工程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没有支付服务费用,某律师事务所无奈诉至人民法院。
南关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中心接到案件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遂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以资金短缺、延期支付、服务瑕疵为由,企图拖延履行,诉前调解工作人员从企业信誉、诉讼成本等角度耐心释法明理,经过不懈地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确定调解方案后,时间已是下午四点,本着“让群众少跑路”的原则,立案庭立即将案件分至速裁审判庭,速裁审判庭在收到案件后,将双方传唤至审判庭,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制作询问笔录、核实证据、审查调解协议,在确认无误后,现场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当场送达,案件在半小时之内就得到了解决。为了表达对南关法院公正高效办案的感谢,某律师事务所向人民法院送来锦旗。
一面锦旗,承载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赞誉,也鞭策鼓舞着法院干警继续常怀为民之心,恪尽为民之责,笃行为民之事。南关法院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