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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偷渡到缅甸孟波,加入一诈骗窝点。利用社交软件聊天引流,继而设局实施电信诈骗,从中获利。近日,由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缅甸诈骗案开庭审判。
办案检察官介绍,陈某某明知从事诈骗活动且会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仍拉拢引诱吴某某偷渡入缅。之后,又通过吴某某引诱程某某、林某某、胡某某偷渡入缅。将4人手机、身份证没收,迫使他们从事电信诈骗。随后,程某某等人费尽心思,最终逃离,回到国内。
目前,陈某某因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吴某某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程某某、林某某、胡某某均因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全媒体记者 蔡玲 通讯员 蒋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