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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莘县融媒收集编辑:莘县融媒
4月23日至29日是山东省“爱鸟周”,今年的主题是“保护候鸟迁徙通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更好地保护野生鸟类,切实凝聚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协同保护野生鸟类合力。4月27日,莘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莘县公安局,以山东省“爱鸟周”为契机,在莘县徒骇河孔繁森广场开展野生鸟类保护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围绕野生鸟类保护知识向公众宣传,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介绍了野生鸟类保护的知识。
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干警在向群众普及野生鸟类保护知识的同时,也提醒大家要增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共同维护好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和使用其制品,同时告诉广大群众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线索应当积极举报。
莘县作为农业大县,具有众多河流及湿地公园,野生鸟类众多,有着较高的保护价值。此次宣传活动既是落实山东省“爱鸟周”中加强生态保护宣传的务实举措,同时也是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重要体现。
下一步,莘县检察院将持续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探索创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机制,进一步强化涉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配合,努力为构建“万物和谐,有灵且美”的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