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气象,2024年1月1日,一批新出台或者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正式施行,其中《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法规,早在2016年就开始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历经多年的酝酿和完善,直到今年才最终定稿对外发布,那么这部《条例》回应了哪些社会热点问题,又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来关注呢?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接触和使用互联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79亿人,其中未成年网民规模突破1.91亿,未成年人网络普及率达到95%以上,其中10岁以下网民和10—19岁网民分别占比为3.8%和13.9%。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出台,是我国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成果,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
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一共七章六十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包括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制度性规定,生活中常见的一些有关未成年人的问题都可以在这部《条例》中找到答案。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黄新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条例》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上,将网信等有关部门管网治网实践中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健全完善了网络欺凌防治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当事人的保护。
针对未成年人的非理性消费,《条例》则立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支持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国家新闻出版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消费上限等管理规定。
此外,《条例》还将统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和网络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同时也非常关注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黄新认为,《条例》构建了一个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特点和网络空间监管规律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治理机制,共同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文字:记者 王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