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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汪利平
5月21日,高速交警沂源大队巡逻民警在救助故障车辆时,发现驾驶员正穿着拖鞋忙着修车,车辆后方并未摆放三角警示标志。民警立即对其违法行为纠正处理并帮助排查故障。
当日上午10时许,民警巡逻至青兰高速拉青岛方向213km处附近时,发现一辆小面包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后方没有设置任何警告标志,行车道内车辆不时呼啸而过,随时有发生追尾事故的危险。见此情景,民警立即下车在车辆后方做好安全防护,警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而此时,该车两人因为最近天气炎热都穿着拖鞋在车前忙着修车。被民警指正后,驾驶员认识到错误并不好意思起来,称其在驾驶过程中听到异响便停车检修车辆。
了解情况后,民警帮助驾驶员一起排查了车辆故障,随后车辆重新发动起来。同时,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的相关法规,对其存在的车辆在高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夏季来临天气炎热,驾驶员出行前要及时检查车辆,且要避免穿拖鞋开车、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