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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隐私泄露,受害者该如何维权

日期: 来源:中国妇女网收集编辑:中国妇女网

 传播泄露个人私密视频属于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女性隐私换取利益或者博取眼球的行为,突破了现代社会的道德界限,更违反了法律规定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发布了一起案件,分手后,男子用跟前女友的私密视频向前女友勒索钱财,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一直以来,私密视频或照片被泄露、传播并不鲜见。其中,受害者多为女性。在此类案件中,女性受害者因为担心社会舆论、周遭眼光、个人前途发展等诸多因素,通常会选择沉默,只有极少受害者选择维权。那么,此类隐私泄漏事件的追诉到底面临什么障碍?为什么多数受害者选择沉默?遭遇类似事件时,女性应该如何维权?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上海市徐汇区妇女儿童维权实训基地负责人、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凝未律师。 

如果女性一旦遭遇隐私泄露,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李凝未律师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今年施行的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9条明确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该条款进一步扩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不再限于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者,并在更大范围内为受害群体提供了权利救济的依据。同时,针对侵害行为,除上述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外,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个人信息等侵害人格权的不当行为也被纳入其中。

    因此,在遭遇相似的隐私泄露的情况时,李凝未律师提醒女性有三种救济途径:1.向公安机关报案;2.向法院提起隐私权诉讼,要求侵害方承担民事责任;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受害女性也要注意提前收集相关证据,针对已经泄露的信息,做好证据固定的工作,比如对相关页面进行截图、截屏,进行证据公证;对于侵害方威胁泄露隐私的相关言论,也做好取证,比如对威胁的文字沟通进行截图,对相关言语对话进行录音等。全面收集相关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好更加充分的准备。

    当女性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不应对受害者施以道德凝视,更不应困于“完美受害者”的论调。我们支持女性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是支持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此外,女性在恋爱中应保持理智,在感情的世界里,只有爱是不够的,应从爱自己、保护自己开始,要知道在生活中能为你遮风挡雨的还有自身智慧和法律武器。

舆论和法律环境让受害人怯于维权

现实中,女性受害者在涉及隐私泄露的情况下,通常会选择妥协,尽量私下解决,降低事件关注度。究其原因,李凝未律师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

    她认为,首先,虽然近年来对于女性隐私泄露相关的舆论方向有所变化,但当发生相关事件时,还是会有声音对女性发出道德层面的苛责,形成所谓的“受害者有罪论”。这类人群或是不关注女性权益的受损,而只关注女性在整个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抑或是更多地关注甚至传播女性被泄露的隐私信息,以满足自身的窥探欲。因此,受害女性面临此类问题,常常难以忽视事件扩大可能造成的更多隐私泄露和舆论伤害,从而不得不选择沉默应对,放弃维权。

    其次,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人身安全令保护的对象是家庭成员,及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适用的范围是: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以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

    而通常,隐私泄露事件的发生时间是在婚恋关系结束后,那么可以看到,针对这一关系及该阶段的女性保护,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同时,针对泄露、传播个人隐私,也并不在之前的保护令适用范围当中。

    因此,当受害女性面临隐私泄露时,并没有具有针对性的救济手段,而很多普通人对于报警、诉讼的维权方式有所担忧和抗拒,并且考虑到维权的时间、经济成本,再结合对舆论环境的担忧,许多女性不免会打退堂鼓。

如何遏制公众事件一旦进入舆论场,就会出现蹭热度、浑水摸鱼等乱象?

李凝未律师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逐步健全,网上的发言也应当依法受到相关约束。如果在网络平台上侵害了他人的权利,那么权利受损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平台也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遏制侵权行为。”

李凝未律师长期从事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她说,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民法典第1032条更明确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本案中,女性的私密视频属于其个人隐私,其他人无论出于任何理由,基于任何目的,都没有权力未经允许,进行泄露和公开。

传播泄露个人私密视频属于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禁止此类内容传播,也禁止行为人以此牟利。而以女性隐私换取利益或者博取眼球的行为,突破了现代社会的道德界限,更违反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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