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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4月10日,农民频道援引湖南法警报道,近日,一名女子挪用公款被抓。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该名女子将挪用来的公款用来直播打赏,最多一次打赏了三四十万,理由只是因为工作压力大,要宣泄。
视频中,女子被问到为什么要这样做时,她回答:“工作压力大,就是想在那里发泄一下自己。”女子还表示,最多的一次打赏了三四十万,现在后悔了。
针对这起事件,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说“违法犯罪的理由千奇百怪”,也有人说“冲动是魔鬼”,还有人疑惑“直播到底有什么魅力?”
娱乐应有度,减压不是跨越红线的理由。对此,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洋认为,这名女子在挪用公款打赏直播时图一时痛快,没有考虑行为的法律后果。对于单位来说,员工挪用公款造成单位财产损失可能无法挽回;对于员工个人来说,挪用公款涉嫌刑事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自由为代价的一时痛快实不可取;对于直播平台和直播主持人来说,在不可能核实打赏资金来源(也未必愿意主动核实)的情况下获得被挪用的单位资金,面临着刑事程序中的追赃返还问题。实际上,三方都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和法律后果。
(极目新闻综合农民频道、网友评论、律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