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以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创建和执法效能评估为抓手,加快推进执法机构建设,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装备从2022年底的4200余台(套)增加至9900余台(套),配备数量提升2.35倍。其中执法车辆由23辆增至174辆,个人移动执法设备由1730台(套)增至3727台(套),现场辅助执法设备由537台(套)增至1405台(套),通讯与办公设备由2002台(套)增至4615台(套),执法机构硬件建设水平实现大提升。
明确抓建标准、加强正向激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示范活动方案》和《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从机构职能规范化、执法装备现代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机构管理制度化、执法办案信息化5个方面明确建设标准,在百分制的评比模式中,执法装备一个单项指标占到22分,成为能否创建成功的决定性因素,起到明显的导向作用。2023年创建的3个市级执法机构和10个县级执法机构,全部对照生态环境部指导标准基本配齐配全执法装备。
推进效能评估、压实抓建责任。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办法(试行)》,对全省市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软硬件建设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执法效能发挥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每年对执法效能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同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压实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抓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建设的责任,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对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建设的支持,加强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为执法效能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积极破解难题、主动担当作为。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响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执法机构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加强向市委市政府的汇报和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取得明显成效。武威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执法功能用房,统一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标识,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辨识度。酒泉市生态环境局购置2台执法用车,协调酒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职保障3台执法用车,彻底解决了执法用车难题。白银市生态环境局为市县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配备200余台(套)执法装备,执法保障水平整体提升。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狠抓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加强规范化示范单位的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发挥效能评估制度的激励鞭策作用,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加快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质的美丽甘肃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作者:周璟
责任编辑:张昭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