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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日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发布,这是2020年12月《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施行后,我省连续发布的第三个省政府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今年的目录清单将研究制定“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等17项涉及重大公共政策措施、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全省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并明确事项内容、承办部门和决策时间。
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具体体现。通过编制目录,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现“可视化”管理,从源头上推动决策事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工作的牵头单位,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组织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对省政府2023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反复研究提出清单内容意见。近期将对全省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发布情况进行督办,实现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在全省得到一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