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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子晚报收集编辑:扬子晚报
因年龄超80岁,健身游泳卡无法续约,南京老人李国玉一怒之下将健身馆告上法庭。
虽然法院一审驳回了李国玉的诉讼请求,但老人表示,还将继续上诉。
江苏省消保委也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有关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对老人的行为予以支持。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健身、旅游等需求不断扩大,但健身馆、旅行社将老人拒之门外的新闻也屡屡发生,商家们担心“一旦出事脱不了干系”,为规避风险,干脆“一拒了之”。
且不论健身馆的做法是否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他们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简单粗暴”的短视行为。
试想,假如健身馆换个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为老人着想,将服务做得更加精细,比如,设置专门的“老人游泳时间”(和“上班族”错峰锻炼)、开辟专门的“老龄泳道”,并在“老人游泳时间”和“老龄泳道”安排更多的救生员、医护人员等等。这样一来,不但解决了老人的需求,说不定还能因此吸引更多老人前来消费,开辟新的“财路”。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老龄消费市场需求巨大。有远见、有社会责任感的商家应主动对接,开发更多适老化健身场地和健身项目,在安全性和可操作性上多下功夫。让老人舍得花钱买服务买享受,这正是“银发经济”的可拓展空间。
“一拒了之”的粗暴做法,不仅“卡”了老人的需求,也“卡”住了自己的“财路”。
(漫画 张叶 评论 王亚楠 景洁 策划 殷小平)
编辑:秦小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