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杨舒涵报道)“一经核实举报属实,奖金第一时间兑现……”3月17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干部买吾兰·买买提力说,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促进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21年11月16日,有群众举报乌恰县衡东纵横矿业有限公司一铅锌矿发生一起事故,事故瞒报。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成立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乌恰县衡东纵横矿业有限公司在未通风、未进行气体检测的情况下,擅自让工人进入长期停用的矿井巷道内,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今年3月3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依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人员予以12万元奖励。
2022年5月31日,有群众举报:哈密和鑫矿业有限公司图拉尔根铜镍矿存在井下粉尘严重超标、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作业、监测监控设施不全等事故隐患。
哈密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并邀请两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前往哈密和鑫矿业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查实事故隐患2项,依法立案调查,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行政罚款额3.5万元的15%,给予举报人5250元奖励。
2022年6月5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接到实名举报:巴州广和气体资源有限公司存在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巴州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处17万元罚款,并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故调查统计处处长周涛介绍,今后,自治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进一步拓宽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宣传,持续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举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