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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代报告杂志社收集编辑:时代报告杂志社
近日,虞城法院黄冢法庭法官程安营主动上门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促使案款当场履行。
原告李某通过张某承包了被告杨某的一块土地种植药材,由于双方是通过熟人介绍,就没有签订书面合同。2022年,李某因与中间人在承包款及佣金等问题上产生分歧,到了药材收获的季节没有及时收获,杨某见无人收获,恐怕自己的承包费会有变故,就找人把药材刨出售卖,李某在得知此事后与杨某因药材款发生纠纷,遂一纸诉状向虞城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因杨某年事已高,尽管采用了电子送达,但老人不会点击查看相关信息,造成案件送达一直存在困难。黄冢法庭法官程安营和人民调解员一起在村委干部的帮助下找到杨某,程安营向杨某讲解了私自出售药材的不妥,同时也指出原告因琐事而赌气的过失,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解,双方就药材款和人工费用以及其他事项一并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将调解款当场付清,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就此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