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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博州地区温泉县人民法院通过“云间庭审”平台,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
2021年5月10日,原告沙某将自己所经营的餐厅转让给被告阿某,转让费为30000元,约定交付转让费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
但约定日期到期后,阿某未按约定交付转让费,沙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阿某交付转让费30000元。
案件受理后,阿某却失去联系。温泉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通过村委会,才与其取得联系,同时得知沙某在外地打工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官决定通过“云间庭审”平台审理此案。
经过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阿某于2023年8月15日之前一次性偿还拖欠沙某转让费3万元。
(通讯员 阿拉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