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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廊坊日报全媒体收集编辑:廊坊日报全媒体
2月10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到京津就医取消备案手续,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据悉,参保人员在京津地区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我市同级别医药机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种范围等政策。参保人员到京津就医,应事先了解清楚就医医院是否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记者 张欢 通讯员 曹子健 编辑 张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