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难以识别,加之内容描述上专业术语过多,特别是在用法和用量方面无法做到通俗易懂,给用药人造成了诸多困扰。”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希肯国际文化集团董事长安庭接受长江日报采访时,呼吁尽快出台药品说明书“大字版”“简化版”的国家标准。全国两会开幕前夕,他专门向大会提交了相关提案。
图为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希肯国际文化集团董事长安庭。
安庭说,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说明书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但对于何为“清晰”“容易辨识”,并没有给出明确标准。相关药品厂家出于生产成本收益比的考量,自然会将字号压缩,试图在尽量小尺寸的纸张内塞进去更多信息,满纸的“蚁字”难以识别。
他认为,药品说明书不同于其他文件,它是药品和使用信息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患者安全、科学用药。看不清、看不懂的说明书给患者用药留下了安全隐患。
安庭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要求,应尽快出台药品说明书“大字版”“简化版”的国家标准。以统一的国家标准为依据,要求药品厂家提供纸质大字版、简化版的药品说明书;以醒目的字体字号说明药品信息,尤其是药品用量、药品成分等重要内容,确认用药人看得清、看得懂。此外,药品说明书的完整版还可以提供电子版本,以供专业人士或有需求的用药者阅读。
他还建议,在“简化版”的药量描述上,应当直接给出适用于本产品形态的用药单位。如多少片、多少包、多少颗等,不应使用克、毫克等难以换算的用药单位。
针对老年人、视力残障人士,鼓励药品说明书可以进一步提供语音、视频、盲文等形态给予补充。如药品说明书可以配上二维码,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获得药品的正确用法,提升用药安全性。
(长江日报驻京记者柯立)
【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