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视频剪辑 吴昌华
通讯员 韩俊 万信立 彭璐 詹晓静
近日,武汉市黄陂区何师傅一家人挤进一辆7座面包车,刚开上大路就被交警拦下,车主被记6分、罚款200元。2月22日,武汉交警介绍,该市交警持续加大力度,查处货运车辆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货运车辆超员、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2021年查处机动车超员交通违法10053起,2022年查处超员交通违法7064起。
“一脚路的事,挤一挤不要紧!”针对一些市民的这种说法,武汉交警提醒,“挤一挤”就是危险,“带一脚”就是隐患。
近日,江夏交警视频巡查发现,货车鄂A5***8、鄂AC***8的货车车厢里坐着人,没有安全带、没有座椅,一旦紧急刹车,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快骑机动队民警接到指令迅速锁定车辆和驾驶人信息,依法将两名司机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经询问,两名驾驶员为图方便,心想多一个人,后车厢可以挤一挤,于是客货混装上路行驶。随后,司机罗某、张某均被记3分、罚款500元,并暂扣机动车。
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交警姜鹏飞介绍,近日,他巡逻至科技五路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突然变道意欲躲避交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发现该车核载9人,实载11人。经查,司机王某与车上乘客是同事,下班时“带一脚”把同事带到公交车站。结果,王某被记3分,罚款200元,车上超员的乘客转坐其他车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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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最高被记12分!附法律规定
武汉交警整理了对于超员交通违法的处罚规定。
1、对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2、对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 ,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百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3、对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4、对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5、对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6、对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