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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上午,富县人民法院在黄陵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巡回审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
据悉,本案因原告、被告、第三人所在地均在黄陵县,为方便群众诉讼,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庭负责人陈东旭带领审判团队前往黄陵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理。其间,原告熊某文不服被告黄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遂向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紧紧围绕原告的工伤认定申请是否超过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年申请期限这一主要争议焦点,展开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案件经过审理,将择日作出判决。
下一步,富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选取典型有教育意义的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和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合理解决纠纷,为助推市县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作出应有的贡献。(李志勇 通讯员 贺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