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7月27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告人李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组建聊天群,向群内发送淫秽色情信息和链接,发展群成员200余人。经鉴定,李某在群内发布淫秽图片500余张,淫秽视频30余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彭 川)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