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的通知》,部署六项措施扩大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出口水平,推进广东农产品出口在外贸保稳提质中更好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提出,要培育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强化对出口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的注册登记和备案业务指导,围绕广东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类,复审认定新一轮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着力打造一批面向国际市场、对标国际标准、打造国际品牌的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要培树广东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强化对出口龙头企业跟踪服务,加强出口企业境外注册推荐工作,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发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作用。要开展广东特色优势农产品国际品牌宣传推广。做好广东特色优势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加大广东特色优势农产品海外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广东特色优势农产品海外知名度和影响力。要支持广东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支持岭南水果扩大国际市场,海关对出口水果注册企业实施优先受理、优先查检、优先采样、快速出证,推行全天候预约通关。支持山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特色产品扩大出口支持,提升产品加工度与附加值,延伸全产业链,增强产品竞争力。要支持预制菜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培育预制菜等RCEP重点合作产业,提升企业产品品牌知名度和附加值。优化属地查检和口岸通关服务,对纳入绿色通道适用范围的出口预制菜,在属地查检环节实施便利化措施。指导企业规范申报,快速办理相关证书。加强出口食品原料源头管理,指导农产品企业按境外检验检疫要求做好疫病监测、病虫害防治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等生产过程管理。要加强农产品出口培训及统计分析。强化出口人才培训,加大力度培育和推介具有“三农”情怀、国际视野、理念先进的广东国际新农人。开展出口专题培训,帮助出口企业、基地用好用足贸易政策。强化贸易研究和统计监测分析,积极参与农产品技术标准制修订。持续跟踪农食产品全球贸易规模及流向变化,为农产品外贸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引导。
【记者】包睿
【来源】南方农村报 乡产与国际事业部
【编辑】杨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