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上海徐汇收集编辑:上海徐汇
商品预售、打折促销
定金预付优惠、消费满减等
各种各样的促销方式令人眼花缭乱
也让法律关系更为复杂
广大消费者往往难以理清
一旦商家违约、侵权
维权之路异常艰辛
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各种促销手段和低价诱惑时,要按需购买,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接下来,听听法律援助律师给您支招吧~~
过期作废的充值卡
追求生活品质的谈女士在家附近的连锁咖啡店办理了一张实名会员卡并充值1000元。几个月之后,该店贴出告示宣布闭门装修,择期重开。本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谈女士苦等了两年多,咖啡店连开业影子也没有。
谈女士内心很郁闷,卡内金额还有一多半,且充值卡系实名登记留有电话,店方在停业前甚至都没有通知顾客,让谈女士可以提前消费。
谈女士的女儿得知此事,陪同谈女士去了该连锁咖啡店的另一家门店,该门店工作人员表示,谈女士的卡不是在此店办理的,且充值的两年有效期已过,只能作废处理。
谈女士根本不晓得还有有效期这么一说,不能接受这样的解释,于是来到徐汇区法援中心向律师倒苦水。
律师支招↓
律师了解来龙去脉后,告知谈女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谈女士可以继续使用充值卡或要求商家退款。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店家设定的二年有效期属于设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谈女士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