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德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2022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9136元,确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284元。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省政府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00元。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22284元执行;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1700元执行。
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缴存单位应及时核定、调整本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
(二)缴存单位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登录网上服务厅(http://dzgjj.dezhou.gov.cn/)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三)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后,应将核定情况以公告、通知等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四)申请缓缴的单位,可在恢复缴存后,进行补缴及基数调整工作。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5日
此外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结息期间暂停业务的公告
关于结息期间暂停业务的公告
为确保2023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6月29日、30日暂停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厅、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支付宝、宜居德州小程序等所有线上对外服务渠道。
(二)6月30日我中心为职工进行账户结息,服务窗口暂停受理公积金业务。
(三)7月1日8:30起,所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二、结息完成后,不再发送结息短信,职工可通过宜居德州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厅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
三、请各缴存单位、职工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5日
来源|德州日报 编辑|张景来 德城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