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四川5月25日电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5月23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选取102个县(以下简称“样本县”)开展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其中,四川4县入选样本县名单,分别为:自贡市荣县、攀枝花市米易县、南充市仪陇县和雅安市汉源县。
俯瞰自贡市荣县城区 图源:川观新闻
根据《通知》,乡村建设评价从农房建设、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县镇辐射带动等方面开展评价。各地可根据自身发展水平、区域特点增加评价内容。
攀枝花市米易县城全景 图源:四川在线
《通知》提出,要以县域为单元开展综合评价,全面评估乡村建设整体状况和水平,查找县域统筹乡村建设中的问题短板。以乡镇、村庄为单元开展细化评价,在每个样本县选取3个乡镇、10个村庄进行评价,详细了解乡镇和村庄房屋建设、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查找具体问题。
南充市仪陇县美景如画 图源:中国网
根据《通知》,样本县及样本县所在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住建部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有关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尽快将2022年评价报告反馈给样本县。省级专家团队要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现场调研等工作,形成本省和样本县评价报告,经与样本县沟通并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后,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评价报告报住建部。部级专家团队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全国评价报告报住建部。
雅安市汉源县夜景一览 图源:川报雅安
此外,《通知》还公布了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镇建设、发展水平4方面57项指标,使乡村建设情况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秦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