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任娜 通讯员 李蕊
“这看起来多舒服啊,以后带娃来逛商场再也不怕尴尬了!”3月7日,新乡市卫滨区一处大型商超的母婴室内,看着干净整洁的尿布台、婴儿专用座椅、洗手台、沙发等设施一应俱全,还新配备了抽纸、尿不湿等卫生用品,一位进来参观的孕妈展颜笑道。“这变化真是太大了!”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建立起了母婴室、母乳哺育室等便民设施,然而不少地方只建不管,本应“方便、卫生、私密、舒适、安静”的母婴室,却往往缺设施、卫生差,让众多妈妈们望而却步,母婴室渐渐成了无人问津的空屋子。
今年2月份,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陆续收到多条群众关于母婴室相关设施不完善问题的举报线索后,立即开展立案调查,对辖区内3家大型医院、4家大型商超、1个客运总站、1个火车站等9个应当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并邀请群众试用相关母婴设施,询问群众意见,充分听取社情民意,全面查找缺项和问题。
经过调查发现,上述公共场所虽均设有专门的母婴室,但却存在母婴设施不健全、母婴室空间狭小、未安装可反锁的门、卫生条件差、无醒目引导标志等一系列诸多问题。
“加强母婴室建设是维护妇女权益、保障婴儿哺育权的必要举措,以上母婴设施未达标准化要求,不能满足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且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形成统一意见后,卫滨区检察院在该区妇联等妇女权益保障部门见证下,向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全面履职,认真核查辖区内存在的母婴设施不规范的情况,对照相关标准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作,对辖区内应当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加大检查力度,促进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
收到检察建议后,卫滨区卫健委立即联合其他行政机关根据职权划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母婴设施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人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公共文化场馆、商务楼宇、工业园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11家,督促整改问题26个。
问题改没改?效果实不实?检察官决定实地查看检验一番。
在收到检察建议回复书后,卫滨区检察院又邀请区妇联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发现不仅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部分公共场所还在母婴室内选配了饮水机、冰箱、免费尿不湿等,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这次虽然整改到位了,但如何保证管理成效长期保持?
案件办结后,卫滨区检察院认真分析案涉母婴室出现问题的根源,发现虽然相关行政机关有会签文件,但缺少母婴室日常检查和发现问题后治理、移送机制。在充分征求相关行政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卫滨区检察院牵头区卫健、交通、文旅、商务、城建、妇联6家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加强卫滨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个行政机关的责任义务,确定专人联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培训等制度,形成法律咨询、相互配合、支持起诉等协作方式,形成“1检察+N行政”共同保护哺乳期妇女、婴幼儿权益的社会合力。
“小小空间,溢满大爱。母婴室里的方寸空间,不仅是哺乳期妈妈的‘解忧站’,更是承载宝宝未来的‘健康站’。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职能,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切实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力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人民至上’真真切切落到实处。”一直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对该案点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