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烟台日报收集编辑:烟台日报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侯军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现行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通过鼓励技术创新、引导绿色发展、赋能数字经济、支持吸引人才和吸纳就业、鼓励出口、助力做强做大、扶持小微主体发展等七个方面,鼓励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
据了解,为减轻民营经济发展负担,在税务部门出台的若干措施中提到持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在鼓励技术创新方面,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等政策。助力做强做大方面,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提供担保及再担保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在扶持小微主体发展方面,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实习生 胡潇文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