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是元宵节。黄石港区凤凰山社区黄石公园小区公开向小区业主发放公共收益分红,让业主领到了“新年红包”。
小区的公共收益属于物业还是业主?随着民法典的施行,这笔昔日的“糊涂账”如今变成了“明白钱”。根据物权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区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得截留或挪用。
黄石公园小区于2012年建成后,各种矛盾纠纷不断。为解决这一问题,2023年,凤凰山社区党委引进红色物业管理,实行了社区党委、物业党支部、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管理模式,并以共同缔造为主线,将物业与业委会的责、权、利进行了明确划分。
据介绍,仅2023年一年,黄石公园小区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就达60余万元,除去待退押金和合理开支外,分红总金额为506850元。
当天,黄石公园小区举行了公共收益发放仪式,每户分得现金150元及游泳卡、健身卡、代金券等辖区商家消费券。同时,现场公布了一年来小区的公共收入明细。这些收入主要包括小区车辆临停费、电梯及道闸广告收益、商家临时摊位费等。小区居民高兴地说:“当了这么多年的业主,从来只是交钱,今天总算见到收益啦!”
参加小区分红活动的黄石港区住保局副局长胡秀梅介绍,此次小区公共收益分红给业主是黄石首例。希望黄石公园小区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管理越来越好,服务水平越来越高,居民收益越来越多。
记者手记
为公共收益给业主叫好
曾几何时,公共收益是一笔“糊涂账”,说不清、道不明,业主与物业之间也因此存在矛盾。
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施行,这笔“糊涂账”终于有了明确的规定。
从“糊涂账”到“明白钱”,黄石公园小区业主有了收益,值得叫好。
之所以叫好,好就好在法律的作用得到了体现。黄石公园小区公共收益分红是黄石的首例,这说明该小区是首个业主受益的小区,这无疑是法律的作用带来的结果。
之所以叫好,好就好在业主的利益得到了保障。此次每户虽然只分到了150元,但意义不小,因为这是共享管理成果。(记者 吴高斌 通讯员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