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
是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
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
承担了重要的社会责任
4月10日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
关于公开征求
《达州市中心城区
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开征求意见
据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与2014年出台的规则相比
本次意见征求稿
最大的变化是优惠力度更大
免费乘车人群范围更广
2014年出台的规则只涉及军人本人
本次意见征求稿新增了
“三属”人员也可免费乘车
具体还有哪些内容呢?
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为维护中心城区公交乘车秩序,规范乘车行为,保障乘车安全,提升服务水平,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就《达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4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
595631392@qq.com
2.办公电话: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
0818-2140483
达州市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
(意见征求稿)
为加强城市公共汽车管理,维护公共汽车乘车秩序,规范乘车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乘坐达州市中心城区公共汽车的乘客,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条 乘客应当遵守行车安全、治安管理、反恐防暴、卫生防疫等管理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第三条 乘客应当遵守和共同维护乘车秩序:
(一)在站台自觉排队、依次候乘,不在车行道上候乘和拦车,不得要求在公交站外上下车;
(二)有序从前门上车,后门下车,先下后上,并礼让老、弱、病、残、孕等乘客优先乘车和主动让座;
(三)行动不便者、学龄前儿童应有健康成年人陪同乘车;醉酒者、裸身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严重传染病患者不得乘坐公交车。
(四)主动按价刷卡、投币、扫码或出示有效乘车证件,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冒用、伪造、涂改乘车证件;
(五)不与驾驶员闲谈,不发生影响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行为;
(六)身体各部位不伸出窗外,不向车内外随地吐痰、抛扔杂物,不踩踏或躺卧座椅,不堆物占位;
(七)不在站台及车身、车厢内乱涂乱画和张贴物品,不损坏车辆设备、设施和标示;
(八)不携带鸡、鸭等活禽和宠物乘车(导盲犬除外);
(九)不在车内饮酒、吸烟、乞讨或散发传单;
(十)不在车内大声喧哗、打闹、斗殴,不得大音量播放电器设备。
第四条 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
第五条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人员、残疾人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卡)免费乘车。高龄老人乘车宜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
第六条 乘客乘车携带行李物品重量超过15公斤、体积超过0.25立方米、长度超过1.7米(残疾人随身专用物品除外)的,需购买货票,不得占用乘客安全疏散通道;为了乘车安全,乘客不得携带过重、过长物品上车。
第七条 乘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或遗失;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或物品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其它危及行车安全或有碍乘客安全的物品乘车。
第九条 乘客乘车时应当做好自我保护,坐稳、站稳、扶牢,不得在行驶过程中调换座位和随意走动。
第十条 乘客乘车时逃票、投币不足、投假币的,司乘人员有权要求其补缴车费,对拒不配合的,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乘客损坏站牌、城市公共汽车及其设施设备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遇车内发生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侵害公私财物,以及殴打、伤害司乘人员等危险行为时,应主动配合现场处置和事后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2023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2014年6月1日施行的《达州市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