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发出了首份全省法院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真的很方便,既保护了个人隐私,以后也不用再开证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杨某表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婚姻关系、未成年人抚养教育、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等家事问题愈发突出。面对家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陕西法院积极延伸职能,聚焦矛盾的预防、治疗、修复,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扎实开展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和离婚证明书等“四令一书”工作。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推进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四令一书”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在全省法院推进实施“四令一书”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更新家事审判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规范引领作用,更加注重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和家庭关系修复,促进家事纠纷和谐化解。对此,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统一制式 注重隐私保护
李某、杨某于2020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诉至鄠邑区法院请求离婚。审理中,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庭向承办法官谢鹏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经核实后,法院当天向其发放了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这也是全省法院首份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
红色的《离婚证明书》里不仅载明了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还包括离婚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案号、生效日期、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等必要信息,却不涉及夫妻感情破裂原因、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具体信息。
“《离婚证明书》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在办理户口变更、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情形时,因出示离婚裁判文书而泄露隐私所造成的尴尬。”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敏说。
据了解,以往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只能用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而《离婚证明书》可以在证明婚姻状况的同时避免泄露隐私。
“这项便民机制源于铜川市耀州区法院的改革实践。该院2017年以来已累计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放300余份《离婚证明书》。”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常宝堂介绍。省高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离婚证明书》的制作样式、文本内容、发放流程等进行统一规范,并在全省法院推广实施,有效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彰显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
有效干预 防止损害发生
张某与孙某系同事。孙某配偶李某多次采用侮辱性语言对张某进行公开贬损、谩骂。张某诉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在该案审理期间,李某仍前往张某工作单位对其进行辱骂、骚扰,张某遂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2022年11月28日,雁塔区法院依法为申请人张某签发了人格权侵害禁令。这也是全省法院签发的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人格权侵害禁令是民法典新增的制度,有利于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有效预防损害后果的发生。”雁塔区法院西影路法庭法官郑彤说。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面对长期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原告李某,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其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并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进行专业指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治保障。
“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新制度,既增强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教育的责任感,又赋予了纠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当行为的强制力。”省高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王建敏介绍。
今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正式入法,同时将反家庭暴力法确立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适用范围扩展到“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情形,不再限于家庭成员和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
“立法上虽然形成了以民法典为主干、多部单行法为补充的较为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但是如何将法律规定的新制度通过具体的案例和有效的举措推广应用,这是省高院推进实施‘四令一书’工作、推动法律制度发挥整体效能的目的。”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学玲表示,“人肉搜索”、家庭暴力、信息泄露、留守儿童教育缺失、离婚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离婚案件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的存在,也迫切需要相关法律制度发挥作用。陕西法院推进实施“四令一书”工作,正是以实际行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理念更新 深化诉源治理
据了解,2020年至今年7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家事案件达24.87万件,占受理民事案件总量的近20%。随着家事纠纷类型日趋多元,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亲子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等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怎样更好发挥家事审判工作在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显得愈发重要。
全省法院通过集中管辖家事案件、设立家事审判团队、培养专门家事法官等方式,着力强化专业审判力量。截至目前,全省121家法院设立家事审判庭或家事审判团队,实现三级法院家事审判机构全覆盖。今年以来,省高院进一步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基层法庭家事审判考核质效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家事纠纷源头化解。
“我省法院在家事审判中不再简单局限于是非判断和权利义务厘定,而是延伸至矛盾的预防、治疗、修复职能,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表示,省高院将以“四令一书”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与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组织的协作配合,深化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定期发布家事审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和婚姻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用法治力量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