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万德龙
2月2日上午,市纪委监委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巡察工作情况。去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做实做细监督首责,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
持续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44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683人次,占74%。制定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与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办法。指导任城区深入推进中央纪委同级监督改革试点。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工作办法》,对29家部门单位开展驻点监督,推动整改问题307个、健全制度37项。创新嵌入式、下沉式监督,聚焦全省旅游发展大会重点环节全过程监督,紧盯医保基金管理开展“基金安全·清风护航”行动,对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探索“双重”监督,指导出台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暂行办法,推动国企纪委统筹使用权属企业纪检监察力量,深化与驻济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协作。
全面加强信访监督。开展“初次举报办理质效提升年”活动,制定《市纪委监委办理初次举报工作规程》,规范疑难复杂信访举报件集体研判、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联动处置工作。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逐件落实包案化解责任。任城区、鱼台县被确定为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示范点。
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在97个村(社区)开展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探索“四四工作法”,指导县市区建立村级权力运行清单,列出村级权力正、负面清单,打造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推行“一村一码”、小型工程项目“一项一码”监督。试点实施村级纪检委员“三把关、三报告”制度,提升监督实效。
一体推进“三不腐”,腐败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建立联络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市级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案件、移送问题线索和有关情况的意见》。深化粮食购销、开发区建设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545件,立查县处级干部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58人,移送检察机关处理48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16人主动投案、58人主动交代问题。
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推进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等4项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办。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77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91人。完善双向移交、同步介入等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惩腐打伞”工作成果。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制定《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意见》,完善边办案、边剖析、边警示、边整改机制。根据查办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警醒》,在市县党代会、“两会”期间组织代表委员观看。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以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开展“以案三说”“年轻有为·勤廉相随”等教育活动,向84名在职省管干部、1974名市管干部发放“廉洁自律提示卡”,抓实抓细“一把手”和年轻干部廉洁教育。
全面推进“清廉济宁”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儒韵清风·清廉+”模式,打造“一二三十百千”廉洁文化宣传教育体系。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联合市妇联举办齐鲁好家风主题展,推出“济宁历史上的清官廉吏”“廉洁家风书记谈”等网上专栏,“儒韵清风·清廉济宁”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深入纠“四风”树新风,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实施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制定《济宁市转变干部作风“十要十不准”》,常态化开展调研式督导,既纠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也发现正面典型。建立80个营商环境监测点,严查损害政商关系问题121起,试点“扫码”监督、营商环境“直通车”机制等工作被新华社报道。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制定《锲而不舍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措施》,围绕项目建设等10个重点领域和3类“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测点70个。紧盯元旦、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察访,制发廉洁过节通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专项整治。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6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5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5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6人。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把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与“三个区分开来”相结合,实行重点工作问责提级审核把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对党员干部开展容错纠错4起4人,查处诬告陷害4起4人,澄清正名28起31人,为干事担当者撑腰鼓劲。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扎实推进市县巡察。出台《中共济宁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明确新一届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施路径。配合省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开展联动巡察,市级层面对14个市直部门单位专项巡察,对梁山县3个沿黄乡镇提级巡察;县级层面对144个承担相关任务的县直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联动巡察。对8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8个县市区法院开展2轮常规巡察。
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深化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联动,在市县两级全面实行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兼任巡察组不驻组的副组长,制定《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推进监督贯通。
强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十一届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清零工作。出台《济宁市委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办法》《济宁市纪委监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办法》,开发建设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