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向阳
2023年以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融合“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一矛调队伍”三员力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家风家训进万家,鲁山县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围绕“立足基层”,做到队伍建设和服务保障的统一
一是配优“一村一警”队伍。依托鲁山实际,对全县警务室、警务工作站进行重新布局,建成警务室91个、警务工作站490个,制定出台《鲁山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警务技术四级主任)以上职级晋升竞争性工作办法》,调动53岁以上民警积极参与社区警务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已有56名53岁以上民警参与其中。
二是配齐村级调解力量。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意见》,专职调解员由各乡镇 “两代表一委员”及所在辖区内有一定威望且热衷于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或 “五老”人员担任,共选聘出557名专职调解员,实现了村级全覆盖。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投入164万元为“一村一警”全员配置“辅警通”,投入267万元为全县557个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月发放400元的工作补助,为93名法律顾问提供每年600-800元不等的经费补助,为加强基层治理工作力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围绕“立足预防”,做到“三零”创建和善治良风的统一
一是积极营造良风善治氛围。在全县557个行政村根据各村实际,修订完善出更接地气、更符合实际、更具有操作性的村规民约,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规民约大评选、家风家训大征集活动,村级共征集优秀家风家训1930则;乡级评选优秀村规民约197篇、家风家训265则;县级评选优秀村规民约10篇、优秀家风家训23则。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更多家庭制定出符合各自家庭实际的家风家训,从源头上减少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的发生。
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开创“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初始、息诉在县域”的工作新格局。2023年下半年,在全县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针对矛盾纠纷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进行动态排查,全面掌握矛盾纠纷重点人、重点事及发展动态,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752起,调解处理1699起,调解率达到96%,切实做到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三是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坚持 “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基层社会治理路径,探索建立以村规民约为基础,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乡贤理事会为主要内容的“一约五会”基层治理机制,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投身治安巡逻、安全巡查等志愿服务,充实加强了“三零”创建工作力量。2023年以来,全县“零上访”的村531个,占比95.33%;“零案件”的村517个,占比92.82%;“零事故”的村557个,占比100%。
围绕“立足调解”,做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的统一
一是建立“三级联调”体系。实现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挥中心全覆盖,实施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实体化运行。村级矛排中心作为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主要调处一般矛盾纠纷。遇到复杂疑难或重大矛盾纠纷时,及时上报乡、县矛排中心研判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难事不出县。2023年至今全县共化解矛盾纠纷15090件,成功化解15069件,化解成功率达99.86%。
二是创新“三所(庭)联合”机制。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多元解纷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多元联动解纷机制,实现“三所(庭)联动”。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挂牌成立了18个联动解纷工作站。
三是推行“七晚工作法”。针对久拖未决、诉求无理或要求过高的信访积案,由属地党委政府或责任单位一把手牵头组成工作专班,连续七天每晚不间断到信访群众家中登门拜访,每次不低于3小时,认真倾听信访人诉求,通过唠家常、交朋友、摆实事、讲道理,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打开信访人心结,实现“事心双解”, 2023年以来,有效化解信访疑难积案300余起。
围绕“立足法治”,做到普法教育和依法办事的统一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打造以尧山公园、冶铁公园和法治主题游园为主线,以“报、网、端、微、屏”为平台,以豫西革命纪念馆法治教育基地、屈原法治思想园、鹁鸽吴村红色法治文化等为脉络的特色矩阵,形成县有法治公园、乡有法治广场、村有法治长廊的阵地集群。
二是推进全民守法。推动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引导群众对各类社会问题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同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
下一步,鲁山县将持续推进“一村三员”有机融合,持续探索乡村治理创新路径,持续提升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持续助推普法宣传侵润人心,为推动鲁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文作者系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