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嘉祥融媒收集编辑:嘉祥融媒
3月2日,嘉祥县大张楼派出所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会同住建部门发现一村民李某某家中家存放有50公斤报废钢瓶11个,其中4个为装有液化气的重瓶;15公斤报废钢瓶17个。
民警依法将李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查实,李某某没有任何资质和相关许可证,私自在家中非法储存大量液化气罐及液化气。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男,62岁,大张楼镇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知识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