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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利川融媒收集编辑:利川融媒
近日,湖北利川市团堡镇晒田村5组(团堡卫生院对面)一民房起火,火灾造成田某某冻库及其钢架棚、猪圈等建构筑物不同程度烧损,所幸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扑灭后,利川市消防救援部门立即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经现场勘验、视频分析、走访询问,认定起火原因为施工人员秦某某、黄某某在团堡镇晒田村5组赵某家中进行电焊作业时,焊渣溅落至相邻的田某某家冻库,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发生火灾。
火灾调查结束后,利川市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利川市公安局,对施工人员及房东再次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施工人员秦某某、黄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未对施工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下使用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秦某某、黄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利川市公安局决定对秦某某、黄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作者:张红霞
编辑:周青帝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