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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中原人收集编辑:健康中原人
日前,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确定120家河南省直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并在处方有效期内自主选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报销。
据河南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做好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经办工作的通知》显示,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执行与开具处方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医保待遇政策。配送服务费用及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通知要求,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应全量保存纸质外配处方、购药结算单至少2年,以备核查。原则情况下,不允许代购药品,确有特殊情况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代购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件。
(编辑:文晓欢 责任编辑: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