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希望你能够反思自己的行为,真诚地认罪悔罪、认真悔改,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为孩子树立一个榜样。”在莘县一站式办案中心,检察干警正在对犯罪嫌疑人赵某进行释法说理。
2022年9月至2024年3月,犯罪嫌疑人赵某在莘县樱桃园陶村等3个村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电动车、酒水、旧手机等物品。经认定,被盗财物价值9000余元。案发后,赵某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检察官,我知道错了,我现在很愧疚,感觉对不起被害人,也对不起我孩子,我再也不盗窃了。”面对检察官,赵某悔不当初,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办案“快车道”,速解“忧心事”。2024年6月3日,公安机关将赵某涉嫌盗窃案移送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迅速审查案件证据、提审犯罪嫌疑人、复核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托一站式诉讼办案中心,对该案实行简案快办、速裁快结,于2024年6月13日移送起诉。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2024年以来莘县检察院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案件35件41人,挽回被害人损失30余万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发现在农村地区村民防范盗窃意识薄弱,存在出门不落锁的现象,这给犯罪嫌疑人盗窃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莘县检察院多次走进社区、走进村庄开展相关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方式,强化群众的法治意识。
“针对缺乏对抗性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认罪认罚轻刑事案件,我们实行简案快办、速裁快结,一方面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能更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莘县检察院创新打造“鲁枫和畅・莘枫护翠”轻罪治理品牌,依托莘县刑事案件一站式诉讼办案中心,不断提升刑事简案“一站式”高效办理模式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减少诉讼。
来源:莘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武诗雨
审核:郑红 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