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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日报收集编辑: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10日讯 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院长邢勇做客“周二之约”问法官直播间,与网友交流买卖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直播现场。记者陈勇 摄
问:无书面买卖合同,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答:出卖人与买受人未订立书面买卖合同,一方如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法院可根据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有关证据进行认定。因此,在没有书面买卖合同的情形下,要保留好相关购物清单、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买卖合同关系成立。
问:在网上买灯时与卖家发生纠纷,在哪里起诉?
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问:合同拟好后,公司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
答: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当审核签约人是否获得交易对象授权,尤其在合同未加盖交易对象印章时,更应要求签约人提供相关授权手续。同时,要注意让对方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等有效印章。
直播结束后,邢勇院长将作为轮值法官继续留在专栏,在线为网友解答法律疑问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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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邱实 高禛)
【编辑:赵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