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优抚对象: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要求,为进一步核实优抚对象数据的真实性,切实提升优抚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优抚资金发放使用安全,需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进行年度确认工作。目前,仍有部分优抚对象还未进行年度确认,请尽快完成,避免影响后续优抚资金发放。
一、年度确认对象的范围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军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二、年度确认对象完成时间
2023年度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年度确认的内容
了解掌握优抚对象生活现状,同时核对修正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四、年度确认所需材料
优抚对象需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年度确认方式
1.各乡镇街道优抚对象到所属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确认。
2.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优抚对象到洪凝退役军人服务站(幸福路南端原老妇幼保健院)或者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县城人民路11号)进行确认。
3.年龄大,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可以通过村居告知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将上门服务。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将按照规定停发抚恤补助金;待重新确认后按照规定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
六、咨询电话
五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633-5213389
潮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 5531337
松柏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 5512716
洪凝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7956072
高泽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7668875
许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 5471028
于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 5411706
叩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 7996525
街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 2956616
石场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 7996620
户部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 5401785
中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 7957504
汪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 5441090
五莲山风管委退役军人服务站 0633- 5407379
五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15日